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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 LV8
发表于 21-1-2013 06: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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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蓝特 于 21-1-2013 06:57 编辑

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的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还将钓鱼列岛标注为“尖阁群岛”,并将之归于日本版图。 1958年3月,《人民日报》社论指出:散布“中国绝不放弃对琉球主权”的说法,目的在于打击冲绳人民要求把冲绳归还日本的强烈情绪。社论再次强调: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还指出我国报纸一再对要求把冲绳归还日本的斗争表示了同情和支持。直到1969年,中国国家测绘总局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还将钓鱼列岛标注为“尖阁群岛”,并将之归于日本版图。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外务省相关人士4号透露,日本政府将把中国在1971年之前未就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主权向日本提出过抗议一事,作为“中方主张中最大的矛盾点”。日本政府已经决定,使用中国《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的文章作为论据强调指出,中国官方曾经承认尖阁诸岛为日本领土。为此,日本外务省已在其官网上刊登了《人民日报》这篇题为《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文章的图片,并注释说,“由此可见,中国曾将(尖阁诸岛)视为冲绳的一部分”。
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的文章《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中说:“琉球群岛散布在我国台湾东北和日本九洲岛西南之间的海面上,包括尖阁诸岛、先岛诸岛、大东诸岛、冲绳诸岛、大岛诸岛、土噶喇诸岛、大隅诸岛等七组岛屿。” 这无疑是明确表示,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但眼下中国争钓鱼岛,其中一个主要理由就是钓鱼岛不属于琉球。
本来中国声索钓鱼岛主权就有一个软肋,那就是,日本在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三个月之前已经把钓鱼岛据为己有,且钓鱼岛不在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的台湾附属岛屿之内。此后,直到1971年前的75年之间,中国的三个政府,满清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没有对日本对该岛的据有提出过异议。
在国际法中,无人岛主权问题的判断有三条重要原则:3
第一,邻接并不构成国际法上之准据。
第二,先发现只能算是未完成的准据。
第三,如果另一主权国先行实施持续且实效之主权支配,而发现国并未提出抗议,则实效支配国之主张优先于单纯发现国。
而钓鱼岛的“发现国”中国不仅在 75年间没有提出过任何主权要求,反而还有官方认为钓鱼岛属于“支配国”的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曾有这样的表示,而后者的表示,主要就是《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的这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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