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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tsg LV1
2012-12-03 · 724 阅读
2012年12月3日,以当走狗为荣的李光耀及其家族所控制的所谓新加坡共和国政府,
宣布了对29名中国籍劳工的驱逐,理由就是所谓的“罢工”。


李光耀这条老狗今天所采取的对中国劳工的驱逐,不是偶然的,是由来已久的,是李光耀的反动本质所决定的。
先让我们看看李光耀是个什么东西。


在二战日本占领新加坡期间,对当地的华人华侨(也就是中国人)抵抗组织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
在新加坡这么一个小岛上,曾经一次性屠杀了4-5万华人,其规模仅次于南京大屠杀。
而李光耀当时就是日伪政府的一个职员,不清不楚,不黑不白,其实就是一个有奶便是娘的双面间谍,情报贩子。


二战胜利后,李光耀这条丧家狗,又投靠到了英国殖民者的脚下,企图借助英国人的力量,窃取马来西亚的最高权力。
马来人一眼识破了李走狗的诡计,及时果断的驱逐了李光耀。


李光耀被驱逐后,为了能够窃取权力,不管是政党,还是好友,需要了就联合起来,你好我好;一旦上台,掌握了权力,
稍有不同意见,便网罗罪名,施展鬼蜮伎俩,消除异己,致使很多新加坡人被迫害的有家不能回,有业不能从,满口仁义道德,法制云云,
实则就是一个口蜜腹剑之徒。
从陈六使到南洋大学,从黄望青到共济会,各种卑鄙伎俩,无所不用其极,这就是李光耀24小时配备贴身保镖的原因,
他心不安,24小时睡不着觉。


政治上的独裁,必然以垄断的经济为基础,由李光耀家族控制的淡马锡控股控制着新加坡所有的资源性行业,新闻,出版,
房地产,医疗,交通,航空,电信,银行,金融,船运等等。为了给这些李氏家族企业寻找廉价的劳动力,僵而不死的李光耀又动着
他那粒邪心眼儿。90年代初期,正逢中国改革开放,经济转型,李光耀便勾结中国的当权派和利益集团,通过所谓中介的形式,
以中国人到新加坡就业为名,诱骗中国的农民工和城乡的广大富裕劳动力到新加坡,巧以名目,压低工资,残酷剥削,
就是一个21世纪现实版的<<半夜鸡叫>>和<<啊野麦岭>>里的阿奇婆


中国工人到新加坡工作,期限2年,要缴纳3-4万元人民币的中介费,由中国的中介和新加坡的中介相互协作办理完成,中国人在新加坡的月工资在
900-1500元新加坡币(1新元大约为5元人民币)不等,主要从事建筑,保洁和餐饮等行业,每月食住的费用大概要400-500元新币。
一个新加坡人的月工资水平在1800-2500元新币,新加坡法律规定,月工资低于1700元新币,可以申请劳动培训,也就相当于最低工资。
2010年,就有香港的国际劳工组织,揭露新加坡有意压低工人报酬,违反了国际劳工规定的同工同酬,由此可见新加坡对中国工人经济剥削之残酷。
新加坡是唯一一个拒绝实行同工同酬的经济体。


经济的剥削永远是以政治的压迫为前提的,在整个中介的操作和运行当中,大多数的介绍和保证都是似是而非,含糊不清的,
更没有任何机制和措施来处理双方的纠纷。你只要有任何不同意见,就把你驱逐回中国,这就是新加坡的所谓法制。


李光耀这条老狗,为了隔断海外华人和中国人的文化渊源,推行所谓的双语教育,其实这就是一个骗人的幌子,
就是不让海外华人学习中文,是去中国化的始作俑者,是台湾李登辉分裂势力的鼻祖。


毛主席对李光耀早有论断:帝国主义走狗,这个走狗就是李光耀。
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的专机出访他国,想在新加坡补给,李光耀以各种借口拒绝停靠。


李光耀对中国和中华文化的危害甚于日寇,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海外敌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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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6 个

命中注定@ LV6

发表于 3-12-2012 2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赞成!!!!!!

戴维斯 LV15

发表于 3-12-2012 21: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L极端

gangnam-style LV4

发表于 3-12-2012 21: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也没请你来,不满意就回去呗!在新加坡罢工是违法的,入乡随俗,必须遵守对方国家的法律!
再说合约时你自己签的,没人逼你!

iloveyoga LV9

发表于 3-12-2012 21: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换成我是新加坡的掌权者(当然,我不是),如果有人罢工的话,我也肯定会杀一儆百,要不然的话,本来就屁大点地方,三天两头都学着罢工,岂不是迟早要换政府。 从这件事情上,我只是感觉很悲哀,对我们的祖国感到悲哀,想起之前看到一则新闻,就是说在中国国内,有个妇女被一个美国人当街殴打并吐口水,而最后,那个外国人还是毫发无伤的被中国的警察带走了。国人在国内都是如此的欺负,在国外更加可想而知。要是有美国那么强大,你个小小的新加坡敢随便一个非法罢工就把人抓起来吗?而且听说还可能被判刑,总之一句话,国家不强大,国人任人欺啊~~~!!!

gangnam-style LV4

发表于 3-12-2012 22: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什么都不懂!在别人国家非法就要受罚!1994年美国公民少年MICHAEL PETER FAY在新加坡刮坏多辆汽车,被新加坡政府判刑坐牢及鞭刑。。。 多看点历史....别只做愤青!!

maweichen LV6

发表于 6-12-2012 22: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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