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教各位hdb房产达人,熊猫妹妹请入

2012-11-12 · 2776 阅读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各位达人,

我在几年前和离婚,在拿到新公民后,我和孩子联名申请到了bto,还有1年多拿钥匙,现在我有了新对象,可是他名下有公寓,没组屋。
我们打算结婚rom的话,hdb会怎么处理,收回我的房子?那我之前投入的首期不就都浪费了?还是强迫他卖了公寓?
因为都是彼此的婚前财产,有什么2全奇美的方法吗,如果在拿了钥匙后再rom的话,还有一个5年mop的问题,5年内也是可以收回我的祖屋或是强制卖他的公寓吗?

打去hdb hotline,接电话的好像不是很懂,说不可以,具体怎么不可以呢,熊猫妹妹有什么好建议吗,之前有看到你回答类似单身有组屋和单身有有公寓的结婚是可以保留的,我的更复杂下,大家能给下建议吗


还有个题外问题,mop期间可以投资商业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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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20 个

CHINADODO LV8

发表于 12-11-2012 1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住几年再注册。

夕阳剪影 LV16

发表于 12-11-2012 12: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DODO 发表于 12-11-2012 12:37
等住几年再注册。

到时房子到手了,爱人跑没了,咋办?

CHINADODO LV8

发表于 12-11-2012 1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夕阳剪影 发表于 12-11-2012 12:52
到时房子到手了,爱人跑没了,咋办?

要走的话结婚是留不住的。

夕阳剪影 LV16

发表于 12-11-2012 1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DODO 发表于 12-11-2012 12:55
要走的话结婚是留不住的。

但是,为了房子不要婚姻的爱情同样靠不住

平凡又平凡 LV15

发表于 12-11-2012 13: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参考:
新民日报,11月10日

夫妻不能各有组屋 情侣迟迟不敢结婚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原来夫妻不能分别拥有组屋。

根据建屋局条例,原来一对男女在婚前,若各自拥有组屋,婚后其中一人就须放弃名下组屋,否则建屋局有权收回屋子。

一名男子离婚4年了,仍未卖掉与前妻联名的组屋,如今想再婚,却因女友与母亲联名拥有组屋,双方都不愿放弃名下组屋而迟迟不敢结婚。

- 建屋局:灵活处理个案
完整报道请看10.11.2012的《新明日报》。




huangsis LV15

发表于 12-11-2012 13: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二位,说的都好隐晦哦,

CHINADODO LV8

发表于 12-11-2012 13: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夕阳剪影 发表于 12-11-2012 13:18
但是,为了房子不要婚姻的爱情同样靠不住

所选题还得楼主自己做。

phileas LV13

发表于 12-11-2012 13: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hdb不是说个案灵活处理了,
这个可能问题不大吧,HDB+公寓的组合还是很普遍的。

spirintel LV10

发表于 12-11-2012 17: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只要你老公的名字不在HDB拥有人名字里面就可以了呀。。。当然他的公寓也不能有你的名字~
商业房产不受政府的降温措施管制,你可以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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