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97 个

xomain LV16

发表于 13-6-2012 15:22: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坐牢,PR回国,
告发你的老板会罚款,
并且你的朋友会宣布结业。
三年至五年不可以开公司,

良辰美景 LV6

发表于 13-6-2012 23: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boiboi 发表于 13-6-2012 12:02
如果是这样还是不要闹大了。说些反要挟的话吓唬下老板。然后再各自让一步,私下和解好了。
破财消灾吧。
...

               可不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所谓的假薪水,其实是EP合同上所约定的薪水,但公司内部的薪金结构是底薪+提成,底薪当然是低很多的,一个月下来还是没到合同上的薪金,那可以反过来说是老板没按合同规定付薪水吗?雇主与员工从来就没有对等的位置,相信没拿到十足薪水的人也不在少数吧?

良辰美景 LV6

发表于 13-6-2012 23: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良辰美景 发表于 13-6-2012 23:02
可不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所谓的假薪水,其实是EP合同上所约定的薪水,但公司内部的薪金 ...

          不过我朋友手上没有那个合同,都是公司网上renew的,但那个薪水是上报给MOM的正式薪水约定.

点评

还要参考公司给你朋友的letter of appointment.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6-2012 23:42

烤蛋 LV12

发表于 14-6-2012 01: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不可能直接找律师控告楼主的朋友。
不过他可以向ICA举报。再来要看ICA插不插手。
如ICA插手,那楼主您朋友肯定吃亏。

老板在没有利益之下替员工造假是小罪。
员工虚报而得到PR是大罪。

在下看法,楼主朋友在职时不投诉老板性干扰,还继续在那家公司作业,现在很难解释。
再来PR是个人条件申请的,什么公司推荐信都是多余。
楼主的朋友是知道以她的薪金条件可能申请不到PR才忍气吞声,
拿到SC后心里不服气,纯粹以报复为主跟老板竞争。

楼主您劝您朋友,尽量和解,把签过的薪水单拿回来后销毁。
不然是后患无穷。

烤蛋 LV12

发表于 14-6-2012 01: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淡马锡 发表于 13-6-2012 13:11
老板是生意人,更应该懂得“Win Win”的道理。。

在老板的立场,Win Win 就是老板被罚点小钱把竞争者赶到。

良辰美景 LV6

发表于 14-6-2012 10: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烤蛋 发表于 14-6-2012 01:10
老板不可能直接找律师控告楼主的朋友。
不过他可以向ICA举报。再来要看ICA插不插手。
如ICA插手,那楼主您 ...

             谢谢楼上各位的回复,看了大家的建议,还是和解吧,其实她要是把公司的内幕在facebook上一抖,老板的生意也很难做得下去,来个鱼死网破,谁也没好处,不过我朋友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划不来,更别说做生意赚钱了。。。

fkk01 LV9

发表于 14-6-2012 11: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良辰美景 发表于 13-6-2012 23:02
可不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所谓的假薪水,其实是EP合同上所约定的薪水,但公司内部的薪金 ...

我觉得这种反咬一口行不通。薪水的约定以工作合同为准。EP申请表上的数据要和工作合同吻合,而不是反过来用申请表数据来指控薪水不足额发放。而且basic,gross等等的定义在附加表格上清清楚楚。

当时虚报几百元的薪水,说明凭着真实薪水是申请不到PR的,所以这个事情可大可小,ica看你不顺眼,撤销国籍也是完全可能的。和老板和解吧,等于终生有一个把柄抓在别人手里。不和解吧,麻烦随时有可能爆发,难。

良辰美景 LV6

发表于 14-6-2012 11: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fkk01 发表于 14-6-2012 11:10
我觉得这种反咬一口行不通。薪水的约定以工作合同为准。EP申请表上的数据要和工作合同吻合,而不是反过来 ...

           虚报几百块是增加PR申请的成功率,并不是申请不到PR,其实在那过程,我觉得运气也是很重要的。。。

为了养老 LV8

发表于 15-6-2012 09:1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本人吧

良辰美景 LV6

发表于 15-6-2012 10: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养老 发表于 15-6-2012 09:11
楼主就是本人吧

          哎!。。。。这话说的可真没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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