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男子新加坡嫖娼未遂误伤路人 被判囚2年打6鞭

2012-03-02 · 3948 阅读
中国籍男子新加坡嫖娼未遂误伤路人 被判囚2年打6鞭2012年03月02日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庄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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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名中国籍男子,深夜醉酒后到红灯区寻欢,付了钱竟遭拒绝交易,非常恼火,跟Ji~NV和“护花者”发生激烈口角,随后双方互斗,混战中持铁杆击伤一名旁观者,1日遭判坐牢24个月兼打6鞭。
被告林永财,43岁,在本地任职清洁工。他被控于今年1月23日深夜12时左右,在惹兰苏卡持铁杆击伤与事件毫无关系的马占德南(35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24节使用致命武器伤人的罪名。
主控官叙述案情说,肇事时,警曹莫哈末阿立夫与一名同袍正步行巡逻芽笼24巷,突然接到通知附近的惹兰苏卡有人打架,马上赶往现场。抵步时,他们看见被告右手持铁杆,左手拿木棍,猛攻伤者的头颅。警曹上前阻止,并召救伤车。
医生发现伤者的后脑、右边颈部都有伤痕,左手也红肿。
调查显示,当天晚上,被告在家喝了很多酒,随后独自到红灯区寻欢。他挑选了一名流莺,付了费用,女方突然反悔,要求终止交易,被告听了非常冒火,和她吵起来,流莺的几个“护花者”走过来,随后他们把被告赶到后巷,被告拾起地下的铁杆木棍回身跟几个人互斗。
被告求情时,表示后悔铸成大错,他说他当时实在是醉了,混战中把伤者看作是对方的一伙人。(庄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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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29 个

巩方超 LV18

发表于 2-3-2012 21: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嗨  安心在监狱过吧
这种打架在中国不算什么
在新加坡可不行  新加坡法律就是严
在人家地盘 就在听人家的
法治社会   也是有好处的

可兔εr LV5

发表于 3-3-2012 02: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搞不懂在一个嫖娼合法的地方居然非得找野鸡,难道野鸡香么

romygao LV15

发表于 3-3-2012 21: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兔εr 发表于 3-3-2012 02:01
实在搞不懂在一个嫖娼合法的地方居然非得找野鸡,难道野鸡香么

莫非你想知道?

可兔εr LV5

发表于 3-3-2012 23: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romygao 发表于 3-3-2012 21:43
莫非你想知道?

不想知道,恶心

romygao LV15

发表于 4-3-2012 00: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兔εr 发表于 3-3-2012 23:51
不想知道,恶心

haha,提醒你一句,人都犯贱!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家花不比野花香!

点评

错 野鸡便宜 出来的劳工 都挣钱少 想省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3-2012 06:56

可兔εr LV5

发表于 4-3-2012 00: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romygao 发表于 4-3-2012 00:05
haha,提醒你一句,人都犯贱!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家花不比野花香!

他那是嫖娼,还家花野花呢,有安全的花不采,非要涉险。

点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为了省那一点点钱 去冒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3-2012 06:58

romygao LV15

发表于 4-3-2012 00: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兔εr 发表于 4-3-2012 00:09
他那是嫖娼,还家花野花呢,有安全的花不采,非要涉险。

都是好奇惹的祸啊!有冒险精神,值得赞扬一下!哈哈

可兔εr LV5

发表于 4-3-2012 00: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romygao 发表于 4-3-2012 00:40
都是好奇惹的祸啊!有冒险精神,值得赞扬一下!哈哈

最讨厌这种人了!害的想去牙笼吃个饭还得和朋友拉帮结伙的去,三两个女孩子一起走还上赶着问要不要一起玩
我们穿T恤牛仔裤连妆都不化的像小姐么?满大街爆乳的才是啊,眼瞎吗瞎吗瞎吗瞎吗瞎吗瞎吗瞎吗!!!

点评

哈哈 挑逗你们这种 淑女 才不会被骂 那种爆乳的 会干[关键词屏蔽] 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3-2012 07:01

romygao LV15

发表于 4-3-2012 13: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兔εr 发表于 4-3-2012 00:44
最讨厌这种人了!害的想去牙笼吃个饭还得和朋友拉帮结伙的去,三两个女孩子一起走还上赶着问要不要一起玩 ...

那就找个男朋友,嘿嘿,或者叫上单身的我 陪你一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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