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司法解释让人可笑

2012-02-17 · 1833 阅读
前段时间网上疯传的一则事故

一位老太太在爬越栏杆横穿马路时,不小心摔倒,后面的司机赶紧把车停下来,然后送老人去医院,想不到老人居然说是那司机把她撞倒的。后来双方都上诉,最终法院判司机赔偿老人10万元。

理由是:法院无法确认司机有撞到老人,同时也无法确认司机没有撞到老人,所以要司机赔偿老人。

大家觉得这个逻辑行的通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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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31 个

许鹏3 LV5

发表于 17-2-2012 10: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hug:

许鹏3 LV5

发表于 17-2-2012 11: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最爱蜡笔小新 LV16

发表于 17-2-2012 1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人被车撞了,车主下车走向他,他眼睛一闭:我没看见你,我知道规矩,看见你就没命了,钱都给你,然后钱包一扔,走了

点评

这个很强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2-2012 12:29

许鹏3 LV5

发表于 17-2-2012 11: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hug:

taylorMaking LV5

发表于 17-2-2012 12: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上来说。。。。疑点的利益归咸鱼犯。。。。。。不过司机是人。。。所以就。。。。

点评

不是一般人的我才读懂了这句不一般的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7-2-2012 13:13

e3r4 LV17

发表于 17-2-2012 12: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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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i1984 LV21

发表于 17-2-2012 12: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天朝的立法者认为:天朝已经木有好心人了,出手援助的必定是出于肇事之后的负罪感。

浅色晴盟 LV5

发表于 17-2-2012 12: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这种情况学习雷锋是没用的,当然学习要加薪也是没用的

queen06 LV20

发表于 17-2-2012 13: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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