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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12-2-2012 17: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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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就更不幸了。
那天一大清早,新加坡东部下起了瓢泼大雨。她的妈妈好心,不要她去挤巴士搭德士了,怕她被雨淋着,进冷气教室感冒了。于是硬硬要载她上班。(平时是没有载她的,因为她家离上班的地方近,一条路上,任何巴士都可以搭。)妈妈直接把她送进学校的停车场,在泊车时,把一个本班的孩子的家长的车子轻轻撞了一下。当时,天还没有大亮,又下着大雨,看不清楚的缘故。双方都是在停车场一进一退的停车。
出了事故,态度好是必然的。撞了家长的车车,同事自然是很卑恭的,同事妈妈也答应赔偿维修费。
本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没想到后续的麻烦接踵而至:
该车子来自韩国,新加坡找不到原配件,维修商说需要从韩国寄来配件,车子才能修理好。(同事妈妈找的维修商,家长不要,家长要他自己指定的维修商。)
那就等着配件寄来吧。
于是产生了费用。
家长称:在车子维修期间,他们全家不能用到车,需要搭乘德士。他说他上班、下班、太太上班、下班、孩子上学、放学一共6趟,每趟15新币来算。也就是6X15=90新币/每天的标准来收【用车赔偿费】。时间大概是15天。我的同事不服。她认为,他们全家3人是一趟出家门,放工了以后顺路来接孩子放学,只能是算2趟。另外,家住址并不远,一个区的,哪里要得了15元的德士费?维修费还没有出来,这【用车费】就扯皮了。结果闹到了校长那里。校长能够怎么说呢?还不是叫双方冷静,好好地处理。
她有问过我,是私了还是公了?
我问她,责任在哪方?
她答,责任在我们自己,是我们撞了他。
我说,公了的话,保险公司赔钱,但是一样的会增加你来年的保险费。私了的话,看多少钱了。钱少,就自己付了。
为了这件事,后来闹得挺不愉快的。家长经常投诉这牢骚那,不满很多。老师又不得不早晚都接待他。只能尽量避免正面接触,我那同事能回避的,她都回避了。几个月以后,她辞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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