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碰不起,开车悠着点。

2012-02-12 · 7563 阅读
开学不久,有次送儿子上学,在他学校的后门口路边停的车,儿子下了车,车子即进马路中。就是那一右弯,就把从后面开过来的一部尼桑2400给轻轻地吻了一下。我只听一声【碰】,心里就知道这下完了。尼桑2400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因为是擦身而过。双方下了车,查看各自的车子。自己的车子右车灯处碰了一点皮,无伤大雅,咱不计较,因为不细看也看不出来。尼桑2400就把左车门给撞凹了一处。就凹那么一点点,结果修了3000新币。划不来呀,豪车伤不起呀。大过年的,就破财呀。哪里去赚钱?不要把豪车碰了,就是赚钱。
以下是来自转载:

豪车伤不起,车祸赔偿中的贫富差距
  编辑:胡波  时间:2012年2月08日  

最近,一起刮擦交通事故成为温州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的焦点。雅阁车最多值20多万元,“轻微刮蹭”了劳斯莱斯要赔200万元,近乎十倍的差价,让人见识了车辆的贵贱差异。一般来说,普通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最高是20万元,交强险最高赔付12.2万元(其中还包括医疗赔偿、死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所以,负全责的朱小姐自己可能要承担高达170万元以上的赔偿费或修车费。巨额赔偿可能令朱小姐“倾家荡产”。

处理事故的温州交警透露,最近50天内,他已处理了三起和劳斯莱斯有关的事故,另外两起事故也很轻微,其中一起赔了1.8万(如果是一般的车,打打蜡就行了), 另一起则赔了16万。


这不禁让我想到很多朋友见到豪车尽量让道避开。我问这是为什么,他说撞了人家赔不起。的确,车祸往往不是故意的,但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犯错,如果错误恰好犯在“惹不起”的对象身上,那简直是飞来横祸。如果富人把价值昂贵的艺术品“供奉”在家里,外人管不着也碰不着。但是,将价值几百万上千万元的豪车开上路,却要其他车辆与驾驶员承担“小心呵护”、“退避三舍”的责任,这怎么看怎么感觉不对劲。

据我观察,许多豪车在行驶中还有一个特点:特别喜欢超车并线。一些豪车的驾驶员似乎故意要显示其车辆的加速与制动性能,十分享受将其他车辆甩在身后的得意快感。甚至在十分拥堵的道路上,一些豪车还是想方设法在如织的车流中钻来钻去,争抢那几秒的“快人一步”。某些豪车司机也抓住了我们不想惹事心理,怕与豪车发生事故与赔偿纠纷。所以,一些豪车的“霸道”越发地有恃无恐,野蛮行驶也埋下了事故祸根。

一起小刮擦事故消灭一个中产家庭。网民的讨论异常热闹。从劳斯莱斯车主的角度看,因为别人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了真实的损失,照价赔偿自然是公平的;从雅阁车主的角度看,我的过错很小,如果是普通车,可能只需赔几百或者上千,同样的过错却要让人可能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 未免太不公平。两边都有道理,结论却大相径庭的事,一直以来也是法律上的难题。过去,理论上我国一直将汽车视为生产工具,一直都没被明确列为消费品,所以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高中低档之分。所谓排气量标准,实际上都是为收费、收税服务的;为消费者双倍索赔服务的,仍是姗姗来迟。对高档车与低档车发生事故,赔偿带来的争议,在法律层面更是连思考都谈不上。

有人可能会说,只要事故责任不在自己,即便与豪车发生“摩擦”,自己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是,开过车的人都知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很大变数。因为车辆是在运动中,责任的认定也会变化。同样是对方乱超车,当对方没有完成超车时,与在直道正常行驶的你发生碰撞,对方要负全责;但若将时间推后一秒,当对方超过了你,完成了并线,再与你发生碰撞,事故责任就可能演变为是你“追尾”。明明是对方乱超车,事故责任的认定却可能大不相同。在这种事故 中,哪怕是认定双方各负50%的责任,你也会觉得很冤枉。经济损失还不是最糟糕的,交通事故最大的危害是对人的生命构成严重威胁。


当然,豪车也会上保险。不能排除豪车车主面对其他车主赔不起,用自己的保险修车的可能。但是,怕就怕有些富人为富不仁。另外,如上所述,有些事故的责任并不是那么清晰,甚至豪车车主有主观过错,那么纠缠起来,给其他“非富群体”带来的心理压力与经济风险就令人肝颤了。所以有人提出,在法律层面应 该增加这样的条款——富人应当有保护自身奢侈品的义务,包括为自己的奢侈品投保,而不能将使用奢侈品存在的风险转嫁给其他人。的确,这才能体现公平原则。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中国的汽车消费日新月异,汽车因高中低档产生的问题日益凸现出来。不同的轿车虽享有平等路权,一旦发生事故,事实上的“不平等”是很明显的。从多起事故的赔偿看,豪车上路确实对其他车辆造成了某种“不安全感”。换句话说,由于赔偿数额差距巨大,豪车和一般车辆相遇时,双方的赔偿义务出现了不对等,继而也导致了驾驶员注意义务的不对等。这确实需要在尊重双方权益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寻求一种解决的途径,否则争议会没完没了,是非道德将被模糊。这会导致现实中的执法缺乏大家一致认可的正当性。在我国交通立法中,一直在寻求交通参与的强势方和弱势方的平衡。比如交强险的推出,就是在机动车和行人间, 通过倾向保护行人实现现实的平衡。随着汽车业高中低档差距越来越大,机动车之间的“强弱势格局”也正在形成。这一点立法层面应当予以关注。思路上,当然不是普遍的交强险思路,而是在大额赔付的责任分配上,采取一些倾向性的平衡措施,比如在法定范围内,可以考虑合理补偿原则,适当减轻弱势方的赔偿责任,以避免一场小事故导致一个家庭一辈子背负债务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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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59 个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12-2-2012 17: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同事,就更不幸了。
那天一大清早,新加坡东部下起了瓢泼大雨。她的妈妈好心,不要她去挤巴士搭德士了,怕她被雨淋着,进冷气教室感冒了。于是硬硬要载她上班。(平时是没有载她的,因为她家离上班的地方近,一条路上,任何巴士都可以搭。)妈妈直接把她送进学校的停车场,在泊车时,把一个本班的孩子的家长的车子轻轻撞了一下。当时,天还没有大亮,又下着大雨,看不清楚的缘故。双方都是在停车场一进一退的停车。
出了事故,态度好是必然的。撞了家长的车车,同事自然是很卑恭的,同事妈妈也答应赔偿维修费。
本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没想到后续的麻烦接踵而至:
该车子来自韩国,新加坡找不到原配件,维修商说需要从韩国寄来配件,车子才能修理好。(同事妈妈找的维修商,家长不要,家长要他自己指定的维修商。)

那就等着配件寄来吧。

于是产生了费用。

家长称:在车子维修期间,他们全家不能用到车,需要搭乘德士。他说他上班、下班、太太上班、下班、孩子上学、放学一共6趟,每趟15新币来算。也就是6X15=90新币/每天的标准来收【用车赔偿费】。时间大概是15天。我的同事不服。她认为,他们全家3人是一趟出家门,放工了以后顺路来接孩子放学,只能是算2趟。另外,家住址并不远,一个区的,哪里要得了15元的德士费?维修费还没有出来,这【用车费】就扯皮了。结果闹到了校长那里。校长能够怎么说呢?还不是叫双方冷静,好好地处理。
她有问过我,是私了还是公了?
我问她,责任在哪方?
她答,责任在我们自己,是我们撞了他。
我说,公了的话,保险公司赔钱,但是一样的会增加你来年的保险费。私了的话,看多少钱了。钱少,就自己付了。

为了这件事,后来闹得挺不愉快的。家长经常投诉这牢骚那,不满很多。老师又不得不早晚都接待他。只能尽量避免正面接触,我那同事能回避的,她都回避了。几个月以后,她辞职了。

eastman47 LV16

发表于 12-2-2012 18: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astman47 于 12-2-2012 18:28 编辑

女人适合坐车。。。。。


原来米版主是人民老师啊。。

1081 LV15

发表于 12-2-2012 18:5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跑车都躲开,不要跟他平行,有钱人得罪不起。

皇帝女 LV20

发表于 12-2-2012 19: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最怕撞德士。。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12-2-2012 19: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女 发表于 12-2-2012 19:06
还有最怕撞德士。。

不解。

皇帝女 LV20

发表于 12-2-2012 19: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12-2-2012 19:17
不解。

我是没撞过啦,不过我认识的本地人都说撞德士得陪德士司机每天损失工作的赔偿。
就是说如果车子维修十天的话,你得赔他十天的工资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12-2-2012 19: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女 发表于 12-2-2012 19:25
我是没撞过啦,不过我认识的本地人都说撞德士得陪德士司机每天损失工作的赔偿。
就是说如果车子维修十天 ...

如果德士司机说他每天赚200元,岂不是每天赔200新币?

点评

是这样的。所以,千万不要把出租车撞坏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2-2012 11:32

皇帝女 LV20

发表于 12-2-2012 19: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12-2-2012 19:28
如果德士司机说他每天赚200元,岂不是每天赔200新币?

这个价钱应该是有根据的,司机不能漫天开价吧
不过那些司机惯常的手法就是让修车行慢慢地修车,反正坐在家里也有收入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12-2-2012 19: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士司机最讨厌了,经常是乱来,有时恨不得故意去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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