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5 个

罗琳 LV6

发表于 11-2-2012 13: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徐志摩在回恩师梁启超的信中,有著名的爱情宣言:“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请您不要冲动,结婚离婚都不是儿戏,两个人多沟通多宽容多体谅,祝您心情愉悦、家庭美满!

我爱每一天 LV7

发表于 12-2-2012 12: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爱每一天 于 12-2-2012 12:23 编辑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10-2-2012 16:26
必须卖。


那么请教版主
如果刚买的政府组屋   两个人就想离婚    怎么办
政府规定5年内不准卖   那 难道就离不了了吗
因为离婚了就意味着一个人的名字会拿出去
另一个怎么办  不可能一个PR手里就可以拥有一个组屋吧
不了解
。。。
或者说   男方自愿不分得财产   离婚后不要房子   净身出户
那也不行啊   还是上面说的 一个pr不可以自己住组屋啊;

点评

离婚和卖组屋是两件事,办完了第一件再办第二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2-2012 09:45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12-2-2012 13: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每一天 发表于 12-2-2012 12:22
那么请教版主
如果刚买的政府组屋   两个人就想离婚    怎么办
政府规定5年内不准卖   那 难道就离不了了 ...

看购房的日期,每个时期,新加坡HDB对于买卖组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从楼主帖中看出,该组屋是早前买的,已经可以卖了。
新的BTO的组屋,和拿了房屋津贴的二手组屋,那才是买了需要5年才可以卖。(公民才有此资格)。
针对PR而言,都是买的无津贴的二手组屋,早前买的,一年就可以卖了。

是的,一个PR,是不能够拥有组屋的。

香消影疏 LV14

发表于 13-2-2012 11: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轻易结婚也别轻易离婚。。。。三思三思啊。。

家天下 LV7

发表于 14-2-2012 09: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和谁结婚都是错误,可以的话,就将错就错吧!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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