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6 个

emmer LV9

发表于 24-11-2011 15: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mo 发表于 24-11-2011 00:05
何况新加坡政府都说过满3年以后,如果需要再入境,需要写信向警官求情,即有可能再来新加坡

如果这个论坛 ...

给人出坏点子真不是同胞之情。

偷渡的人真不是我同胞。你早点洗洗睡了吧。

uglysise LV16

发表于 24-11-2011 15: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听说过的一个例子, 以前在新加坡非法打工, 被抓后遣送回国. 两年后, 这个妈妈拿了旅游签证(应该是儿子帮忙申请的)进来, 然后PR儿子又帮妈妈延长了2个月. 后来有没有LSVP就看政府批准与否了. 估计比较难.  

偏爱体力活儿 LV9

发表于 24-11-2011 15: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靠,还真有人有这个经验。

jiyun11 LV13

发表于 24-11-2011 15: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somo 发表于 24-11-2011 00:05
何况新加坡政府都说过满3年以后,如果需要再入境,需要写信向警官求情,即有可能再来新加坡

如果这个论坛 ...



看看別的求助帖子再說這樣的話,只是大家都討厭那些在國外偷渡的人,丟人丟到國外了,不喜歡這種人就是沒有愛心?

艾丫 LV4

发表于 24-11-2011 17: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久居民怀孕生孩子,对于新加坡政府来说,都不是大事儿,所以,没什么法外人情可讲。。。
可以申请旅游签证,如果旅游签证也申请不下来,非得自己妈妈照顾的话,就只能回国,若不然,可以考虑让婆婆来照顾。。。
楼主其实无需气愤,同情偷渡的人很难,毕竟,他们确实拖累了所有在国外的人,无辜遭受别人的白眼,只因同是中国人。。。
再多的苦衷都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573122955 LV5

发表于 2-12-2011 00: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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