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25 个

goldenstar LV

发表于 19-8-2011 17: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谷无回声 发表于 18-8-2011 21:09
新加坡对弱势一方的保护,是通过赡养费, 而不是分房产,当然房产也可以由判决来分, 而和原比例不同 ...

新加坡即使是单方房产,但是婚后房产升值部分是算作家庭财产来分配...

新加坡婚姻法对弱势一方的保护,叶不止是赡养费... 个人财产是要重新分配的,只是不是简单的50-50...

而是[家庭贡献率]... 也就是1主妇带孩子20年不赚1分钱,离婚时也可以拿到老公户口和产业中自己的那部分...

个人认为还是合理的...

专业打酱油 LV

发表于 19-8-2011 18: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对女方不利的

维妮公主 LV

发表于 19-8-2011 18: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其实忘记了,也有结婚女方买房子的,我见过,其实法律主张了出资方的利益,不需要大惊小怪其中谁得利了,因为只有出资方才得利了。

再说了,我觉得离婚后女人也不一定是受害方,不需要有被害妄想症,总觉得离婚了女人就是弱者吃亏的,解除一段错误的婚姻是对女方的解救!

如果觉得新婚姻法分配不均,可以用50-50的方法来付头期。结婚老算计太没感觉了。

trespasser LV

发表于 19-8-2011 22: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怕吃亏那就别结婚,同居算了,嘿嘿!若干年后还是某小姐,户口本上永远未婚~

emmer LV

发表于 22-8-2011 12: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iam_doggy 发表于 18-8-2011 14:38
当然不是了,传统上在中国都是男方负责买婚房的,一旦离婚女方要分一半。新的婚姻法对女方来说即使傍了个富 ...

不会吧,难道你以为新法出台之前傍个富二代离婚就会有钱?
富二代之所以富是人家很精,根本不可能让你这么便宜。

emmer LV

发表于 22-8-2011 12: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经济危机 发表于 18-8-2011 17:37
众多妇女同志对此表达了极大的愤怒!!!

看来古代叫 大房,二房是有道理的;大房一套房子,二房一套房子 ...

不懂有啥可愤怒的。
如果男人爱你那自然会在房子加你的名字。
如果不加名字,那你自己想好再嫁吧。

12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