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16 个

amber987 LV5

发表于 15-8-2011 15: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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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飞扬 LV4

发表于 15-8-2011 15: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相信婚介所里会有什么好货色,没钱的老安哥就有: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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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
我马上就揭发内幕了,讲完就真相大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5-8-2011 15:20

随心飞扬 LV4

发表于 15-8-2011 15: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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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nmk LV14

发表于 15-8-2011 15: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理喻那种所谓的为了孩子而嫁。

抚育孩子要付出,但是我不认可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丈夫,怎么都得有点爱、有点共同语言吧?

都硕士毕业了,能力如果?怎么就找不到一个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的谋生之道?再不然,中国家里有车有房的,为啥不能卖车卖房供养自己和孩子?

目的性这么强,虽然已经下嫁了,可是仍然难免被轻视视吧?

我认识一个朋友,其实家里条件不错,可是因为老公不是很赞同她带孩子来,她为了自立,宁愿帮人带孩子挣钱养活自己和孩子。我很敬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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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
也请你认真看过想过再发言好吗?你的生活另一样,要理解他人就不能局限于你的生活范围内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5-8-2011 15:34
he0
人各有志兮何可思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5-8-2011 15:30
he0
人各有志兮何可思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5-8-2011 15:29

ecnmk LV14

发表于 15-8-2011 15: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cnmk 于 15-8-2011 15:42 编辑

抱歉了,楼主。我不是评论你的故事,我是看了随心飞扬的故事而略发感慨。

我也在等着听你的故事,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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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
不讲了,等待清除了影响我心情的东西再继续,否则,我讲删除我全部的帖子。我这里不欢迎谩骂和广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5-8-2011 16:23

he0 LV8

发表于 15-8-2011 19: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那不是很正经的婚介所吗?那么多的服务小姐还会骗人吗?”我真的怀疑邰丽媛讲错了。
“就是骗人啊!他们给我介绍了四次,只有一次是大学学历高薪水符合我的要求,个头却是虚报了,两次是分居的,只有中学学历。他们收完钱就不管了,不理不睬不给我介绍了,想花钱都不给你人见了,只忙着忽悠新人入会了。”
“你跟老板要人啊。”
“人家根本不给你见老板,就说没有合适的。”
“那天去的时候不是看了好几个合适人选的资料吗?再说了,他们不是有在册的万多人选吗?万里挑一而已,怎么现在说没有合适的呢?”
“那天看的一个都没有安排给我,不是说忙就是说不满意我,鬼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虚拟的。”
“那就找老板理论吧。不给见老板就找消费者协会投诉吧。”
“这个拜六没有课,我就去这样办了。见不到老板我就不走了,看谁报名我就和谁讲解。”
晚上,邰丽媛打来电话来说:“今天我见到老板了,老板安排一个服务小姐给我立马见了一个,我们俩一见钟情了。”
“恭喜你了。”
“那个人一米八十的个头,很帅,是建筑工程师,有学历,有房有车,还有自己的装修公司,月收入一万多新币。一见我就问服务小姐,为什么不把我早点介绍给他。我也是在心里问为什么有好的不给我介绍。美中不足的是分居。”
“分居也是有家啊,那样的也给做介绍应该不合法吧?”
“我也是这样想。他出示了律师证明说正在办理离婚手续,说新加坡允许这样情况征婚的。”
“我就是觉得不对劲,我的原则是,只要有一天的婚姻,就是有家庭有主的人。我是一定要没有法律婚约的人才会接受。”
如此,邰丽媛每天都向我报告喜讯,说那个人如何如何地关怀备至,还让她搬出几个人合租的屋子,要出钱给她单独住个屋子好好休息,又如何如何地承诺两个月之内会办好离婚手续,就和她注册结婚联名买房子等等,百分百地就认定了她。
我说:“在注册成功之前,无论如何不要同居,不能跟他去开房,被损坏了名声后悔莫及。咱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这个年纪了也要珍惜自己。”
“我知道。空闲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还有没有那个功能。万一不适应被‘休’不是很受伤?注册后不适应有时间调整,调整阶段还可以进一步培养感情,先苦后甜这也是我的主张。”
但我始终认为,和有家室的男人搞在一起,虽然按照新加坡的法律不算是通奸犯罪。但是按照本地《妇女宪章》的规定,一旦人家妻子证据确凿,提出告诉,你将会被驱逐出境,人家男女依旧全都平安无事。新加坡一些烂男人因此会毫无忌惮地玩弄中国女性,哪有什么真情可言?
果不其言,一个月多过去,邰丽媛依旧是形影相吊踽踽独行,倒惹了一肚子气,来到我家和我气鼓鼓地说:“我和那个人分手了。”

he0 LV8

发表于 15-8-2011 19: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cnmk 发表于 15-8-2011 15:40
抱歉了,楼主。我不是评论你的故事,我是看了随心飞扬的故事而略发感慨。

我也在等着听你的故事,请继续。 ...

也很抱歉啊!才看到随心飞扬的内容。人心不古,我就不置可否了。

sharon010395 LV10

发表于 15-8-2011 22: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文学修养很高,可以写小说出书的。

sharon010395 LV10

发表于 15-8-2011 22: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文学修养很高,可以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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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
谢谢鼓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8-2011 07:51

新睿 LV15

发表于 16-8-2011 08: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有悬羊头卖狗肉之嫌疑,斑竹是不是该删除呢?

怀疑楼主为了推销她的新书

这本书严重的诋毁陪读妈妈,在此建议楼主,别写别人,请写自己.......我看就是自传,自己如此,窃以为别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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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
哈哈,城管来了啊?我写谁也要你指挥吗?那也得指出我哪里是诋毁才挥舞大棒是不是呀?乱打那是什么城管啊?莫不是老百姓们愤慨的拆迁队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8-201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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