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74 个

kwanade LV12

发表于 12-6-2011 14: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奈何惹尘埃 发表于 12-6-2011 13:54
回复 kwanade 的帖子

请你能把电话告诉我吗  我向你咨询下 我真的做错了

咨询什么呢?我对那些也完全没什么了解,只能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语负责,希望你好运!知道错,勇于认错还是好的!

奈何惹尘埃 LV5

发表于 12-6-2011 14: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wanade 的帖子

但是我绝对新加坡没动过别人一下   就算警察来调查 这也是事实 我的文字过硬了 真的不知道此言论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 我真心的想赎罪 请你帮忙转下 让他们知道我的心声  我真的是真心的认错 请大家原谅我 我不会在不知分寸了  如果最后极为严重我也认了  是我的错 我接受

土生人 LV1

发表于 12-6-2011 14: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兄弟,君子动口不动手,这个中国千古道理相信你很清楚,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一样,这跟“出门在外能忍则忍”无关。若照您你所说,那位仁兄踢了你的货,你应该立马照相存证,然后报警要他赔偿。你若动手就坏事儿了,你也成了有错的一方。纠纷可以用非暴力的手段解决的,各位看官,希望大家能从这起事件学到点东西。我国曾经因为种族之间的文化和宗教差异引发种族[关键词屏蔽]和仇杀,这也是为何政府一再强调种族包容与和谐的重要性。我是土生土长的坡人,也不希望事件升级为种族歧视纠纷,请诸位冷静,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另外,请这里的版主多注意这类较不寻常的言论,虽然贵站可以自由讨论但还是要注意国法。

noelark2006 LV2

发表于 12-6-2011 15: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elark2006 于 14-6-2011 11:49 编辑

老弟,我是新加坡人,你知道新加坡的网站有两大禁忌,第一不渲染暴力,第二不发表歧视、藐视新加坡族群的文章,你一下就犯了两项大忌,更离谱的,你还想要擒犬, 你知道狗这个字对东南亚的马来人来说可是天大的侮辱,你还用来骂他们。我们对这个社会或多或少都会不满,我本身超鄙视sg政府的,不过打人就是不对,或许对方有错,可是拳头一出去就好比覆水收不回来,Anyway希望你没事吧。:L

陈治宗 LV2

发表于 12-6-2011 15: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诚意道歉的话,就要主动去hardwarezone和the temasek review亲自用英文道歉,主要是向马来人道歉,特别是被你说成是狗的那位
记得要用英文,马来人看不懂中文

(有人报警了,还不只一人 ... 保重)

Sedition act , as long people incite , will come into effect.

(a) to bring into hatred or contempt or to excite disaffection against the Government;
(b) to excite the citizens of Singapore or the residents in Singapore to attempt to procure in Singapore, the alteration, otherwise than by lawful means, of any matter as by law established;
(c) to bring into hatred or contempt or to excite disaffection against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n Singapore;
(d) to raise discontent or disaffection amongst the citizens of Singapore or the residents in Singapore;
(e) to promote feelings of ill-will and hostility between different races or classes of the population of Singapore.

You are chargeable under (d).  现在不是打人伤害罪,而是你的言论触犯了种族和谐

土生人 LV1

发表于 12-6-2011 15: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治宗,没有那么严重吧?也就是一个外来人乱说话,我觉得其他一些网站的煽动性言论尤其是关于政府的,会更严重吧?有很多言论完全符合a,b和c。我们尽量息事宁人吧,从中汲取教训就好。

休息 LV7

发表于 12-6-2011 15: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_rock 的帖子

朋友不要把英美西方国家说的那样夸张好不好。人家那是有真正的言论自由的。楼主就是一时冲动犯点小错误而已。看口气阁下来自祖国宝岛台湾是台湾人啊,难道台湾人不是中国人吗?话又说回楼主的错误只是口误,而不是真的动手。人家已经知错你有何必嘟嘟逼人人?同胞啊同胞放下你那颗分裂的心吧!

the_rock LV2

发表于 12-6-2011 15: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息 发表于 12-6-2011 15:37
回复 the_rock 的帖子

朋友不要把英美西方国家说的那样夸张好不好。人家那是有真正的言论自由的。楼主就是 ...

我是道道地地的新加坡人。不要以為我用繁體字就以為我是台灣人。我們現在討論的
不是版主有沒有打人而是他在散播仇恨性的言論。

我倒不覺得版主是你所說的 “口誤”。版主的那席話可是他的肺腑之言。

奈何惹尘埃 LV5

发表于 12-6-2011 16: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抱歉 一时的冲动 带给了大家那么大的愤怒  我现在真的是生不如死啊  我虽然焦躁了点  但是对于触犯法律这条我是坚决不会做的 请大家相信我  我不会忘记我身在新加坡 我真的没有打过人 只是发泄心情而已 我真的不会去做挑战法律的事情 大家原谅我吧  我真的很该死 为满足自己身心的情绪 而触怒了愤怒的你们 请大家宽恕我吧 我真的是彻底的知道错了  在不经意的字眼上却得罪了这么多人 对不起 真的很抱歉 真的很对不起

休息 LV7

发表于 12-6-2011 16: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he_rock 的帖子

就算是肺腑之言也很正常!人都难免有冲动的时候。何况也只是言论有些过激,既然已经知道错了,我们何必要把事情更加的恶化呢? 请大家不要在顶这帖子了!!  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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