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1 个

xuemei166 LV16

发表于 29-3-2011 02: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T.FE 的帖子

本版置顶贴已经告诉该怎么做了
算是给需要的版友一种方式

论坛定下的规矩:
禁止在非广告区滥发广告和变相广告
斑竹必须忠实地执行规定论坛的规定

论坛不是你、我私人的
我能够擅自改规矩吗?你有权越矩吗?
就像交通警察和司机无权修改交通规则一样

你发过的帖子,服务器都有记录
要做广告就发在广告版吧~


xuemei166 LV16

发表于 29-3-2011 02: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晴、安之妈 的帖子

既然已经找到需要的老师了,我就暂时关闭此帖。
等到将来再需要的时候,再发新的求助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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