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工仔活该被欺负吗?什么POLICE

2010-11-15 · 5513 阅读
真搞不懂新加坡人的逻辑,该负责不负责,每个人都在推责任,连JC叔叔也不例外,难道是我孤陋寡闻啦?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星期二晚上七点十分左右下班。照例我要到马路对面的小贩中心吃饭,在等行人绿灯亮以后,我慢慢的走上斑马线,可意外发生了,一辆汽车轻松把我撞倒在马路中间。
剧烈的疼痛的我无暇顾及肇事汽车和车主,就在我担心车主趁我爬不起来而溜之大吉,新加坡POLICE奇迹般出现了,这时距离我倒下绝不超过两分钟。
一是对新加坡治安管理的盲目信任,二是JC叔叔光辉形象以深入我心,新加坡的也不例外。
JC到了现场先叫我不许动,应该是出于对我身体的考虑,然后便和肇事司机进行了交涉,我也就没和司机正面接触,按照正常的推理,这里已经在被JC接管,并完全在他们控制中,他们办事我还有啥不放心的。
JC和司机没侃几句,就客气的让司机走先。
而我便被打包送上救护车,到了医院一个就被傻傻的扔在那里。我就奇怪了,司机难道就不担心吗?至少要到医院看我最后一眼吧!难道不怕我会因伤心而死掉。其实我真的很伤心,大小也是个交通事故,现在身边却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围绕只有些假装专业的医生(以后会提到),如果你们是为了应付差事,我告诉你们,我不需要你们,我有我的朋友!
医生给我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大概每个交通意外都是这个套餐,等等停停折腾到了12点。虽然这样我还是对新加坡的医疗机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直到今天我收到医院的付款通知单,才发现我真的很天真很可笑。
注定苦要自己受,医药费也要自己给的。
我极度的窝心懊恼,这时我突然想起能帮助我的人,谁?POLICE。

“哦!是这样,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如果认定是司机过错,我们将对他进行处罚。至于索赔医药费或者其他有关金钱的问题,你可以和肇事司机协商,JC不会参与”
我了个去!什么案子要一到两个月调查,好!这个我忍。
你的意思是你们只对交通肇事者进行处罚,而对受害者没有什么责任,难道受害仅仅需要的是惩罚肇事者吗?那惩罚意义在哪里?受害者除了受苦,交付医疗费,难道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好,不参与索赔,我也理解了。那大哥给我一下司机的联络方式总是可以的吧,哪怕是QQ,我和他私聊。

“我们是不会向你提供司机的任何信息的,这是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你可以找他索赔,我们JC不干预,但联络方式是不透露给你的,有些受害人比较火爆,会去打司机的”
我去你妹!叫我不要动是你,接管事故现场的也是你,放走司机的还是你,现在你怕我去打司机,别把我们想的和你们一样粗鲁。
我虽火冒的很了,但仍不失礼仪之邦的风度,还是说了声谢谢,挂掉电话后。如果我是女人就只能哭了。
现在的局势很尴尬,因为JC我可能永远找不到肇事司机,真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我是受害人也是当事人,而我没有权利知道肇事者的联系方式。而你们又不解决我面临的问题。
不是该保护弱势群体吗?
我看是保护你们新加坡人吧,明明是我受伤,却说要保护肇事方!难道我们这些破泊异乡的打工仔就活该被你们欺负吗?
这些现在我还没告诉的父母,怕他们我担心,而换来的就是孤军奋战,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写到这里是想让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辛辛苦苦出来打拼,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也给大家上一课。
我还会和他们斗争的,不知道大使馆管管咱这破事,哈哈!不管最后输赢,也不要输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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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32 个

liqihua001 LV5

发表于 16-11-2010 05: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小心点:_byllll

I是寂寞人 LV5

发表于 16-11-2010 09: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liqihua001


    你们也要小心,现在弄得我很混乱,哎!

心果果 LV7

发表于 16-11-2010 12: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LZ身体还好吧现在?要保重啊,支持你~~~

I是寂寞人 LV5

发表于 16-11-2010 13: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心果果


    谢谢你关注,小果果,哈哈!
身体不碍事,我已经光荣的回到了工作岗位。
现在伤的是心,很想家,很想妈妈!

生命如歌 LV14

发表于 16-11-2010 16: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坚强起来,我建议你去中国大使馆,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声援,伤的不要紧吧,好好的养好伤,

I是寂寞人 LV5

发表于 16-11-2010 22: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生命如歌


    伤势还好,扛得住,不然怎么做斗争,哈哈!谢谢你

I是寂寞人 LV5

发表于 16-11-2010 22: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热情关注,你对我的支持和忠言逆耳,让我收获极多。
我之前也说过,在这里说这些主要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个案例给大家分享,想让大家了解我这个前车之鉴,在将来的生活工作中提高警惕,更好的保护自己。
愚昧止于我足以
今天我联系了保险公司和公司的行政,关于药疗费用的事情基本不用发愁。
但想弄清JC在这起意外事故中的行为是否恰当,仍是我心头一结。
人们在完善法制制度的同时,却忽略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可能会是局面便得更加尴尬。正如我不懂那些细节,JC也不理睬。一个完全可以做的更好的事情却被条条框框限制。
法律固然要遵守,但如果JC的责任仅仅是惩罚的,而没有救死扶伤,那意义何在。试问如果一个人被杀害,难道惩罚能是受害者家属完全的宽慰吗?法律之所拟草是预防的手段,而现在却变成了结果的措施,难道不会让人深思和愤慨吗?
这是我认为的不合理,但也许对很对人来我不可理喻,把自己的愚昧无知强加于制度。
社会在进步,把合法变的更合理才是其进步的体现。
现在我明白一些我在事故现场表现十分被动不妥,那并不表示只有我一人不妥,如果把这些都放在一个受害者的身上于情于理也说的不算通顺。
不管怎么样,我都想明白,哪怕是明白我错在哪里,这是我想要的。

mcwolf LV3

发表于 9-12-2010 14: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不蒸馒头争口气 TZ 一定不要放弃 JC算TMD神马东西

flyheart LV11

发表于 9-12-2010 17: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恐怖了吧,新加坡ZF人员应该算是有点样子吧,怎么这样逻辑混乱,jc说可以私下协商,可是又不给你联系方式,这是什么?
楼主要坚强一点,正义总回压倒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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