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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员 LV9
发表于 11-10-2011 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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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y 发表于 11-10-2011 17:46 
大部分的二房东都是以挣钱或住房不花钱为目的的,既然是商业行为就要承担风险,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
你说得不错,商业行为应该承担风险。
但是,我说的郁闷的前提是,房客没按照约定做,这个额外的事情,不能说风险吧,也要二房东承担就不公平了。比如,签约一年,5个月搬走,我还给退押金,反正租谁都是租,不想彼此心情不愉快,住的时候相处得不错。但是,人还住在里面,要求提前返还押金这就过分了吧?我抱怨的是这样不懂事的房客,并没有想不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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