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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将恢复征收房产税
(2010-10-02)
(北京讯)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表明,将会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
据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商品房市场日益活跃,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
他说,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看,房产税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但考虑到这项改革情况复杂,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京华时报》报道,中央财经大学刘玉章教授多年来从事房产及其税收问题研究,他分析认为,预计北京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中国现行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基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中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家彬认为,开征不动产性质的房产税,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调节收入差距,并给地方ZF提供稳定税源。
鉴于一些大中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投机性购房活跃,此次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还收紧了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http://www.zaobao.com.sg/cz/cz101002_003.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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