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210 个

嘉少 LV13

发表于 17-7-2010 00: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哥们您还真支持她。BTW头像还真帅。
誓言不要讲 发表于 17-7-2010 00:04



    没有支持谁,只是真相没出来之前,啥都不好说嘛~

誓言不要讲 LV11

发表于 17-7-2010 00: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没有支持谁,只是真相没出来之前,啥都不好说嘛~
嘉少 发表于 17-7-2010 00:07



哥哥,那您告诉我什么样的真相您满意?手机归她?然后我還得背个千古罪人的称呼?

嘉少 LV13

发表于 17-7-2010 00: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哥,那您告诉我什么样的真相您满意?手机归她?然后我還得背个千古罪人的称呼? ...
誓言不要讲 发表于 17-7-2010 00:12



    没,我不是这意思..

    我是说等你们对峙完了,谁认错了..就是真相了吧..

devilblessyou LV0

发表于 17-7-2010 00: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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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不要讲 LV11

发表于 17-7-2010 00: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我不是这意思..

    我是说等你们对峙完了,谁认错了..就是真相了吧.. ...
嘉少 发表于 17-7-2010 00:14


我爱真相,我爱真相!!!!!

xiaoleilei20 LV6

发表于 17-7-2010 09: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O(∩_∩)O哈! 小蕾蕾 ? 楼主的名字真是可爱 怎么是个小姑娘的名字  别人一般都这么叫我的   看到 我想笑 (*^__^*) 嘻嘻…… 啊 为一个手机 跟这种人上火 算了  不过 不怎么熟的人 倒把手机给人家用 自找的哦

誓言不要讲 LV11

发表于 17-7-2010 11: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O(∩_∩)O哈! 小蕾蕾 ? 楼主的名字真是可爱 怎么是个小姑娘的名字  别人一般都这么叫我的   看到 我想笑  ...
xiaoleilei20 发表于 17-7-2010 09:47



    我错了,姐,以后我不敢了啊!!!

离人心上秋 LV5

发表于 17-7-2010 11: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已经明了了。

公道自在人心,我觉得楼主是疏忽了,挺委屈的,我看着都替楼主委屈。

那个当事人呢,也不必过分苛责,孩子我见过,是个好孩子,长得端庄秀气,有个漂亮的外形,算是美女。

但是毕竟是个孩子,我没记错的话才17.,8岁。

一个17,8岁的孩子早早的就出来新加坡自己学习,自己生活,挺不容易,难免价值观流失。我也在别的帖子里有很多惊讶了。我们可以柔性的去看待这件事情,给犯错误一方足够的空间,不要口诛笔伐,置人于窘迫境地。

孩子太小,我们如果觉得自己足够成熟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后还是采取教育为主的方法吧。

希望楼主能够再一次的大义凛然,编辑一下帖子,表达你对一个孩子的忧心和鼓励。

只是建议。

众位看官们,难免会有激进派,我刚开始也属于这一派的,不过网络现在和生活相辅相成,我们因为网络上的流传毁了孩子的生活。(因为以前我们都在一起玩过,即使只有一次)

誓言不要讲 LV11

发表于 17-7-2010 11: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已经明了了。

公道自在人心,我觉得楼主是疏忽了,挺委屈的,我看着都替楼主委屈。

那个当事人呢, ...
离人心上秋 发表于 17-7-2010 11:29



    谢谢斑竹,感谢您给我的肯定。我一直就在期待的真相,我不是要毁了她。是她想毁了她自己。我只是说出我滴这不愉快的经历,也希望让坛子里面的人引以为戒。她是好孩子?那我算好孩子吗?美女在法律上是没有特权滴吧?额,我长得也还OK,我也想要特权。呵呵,教育她这事儿不是咱们滴义务吧?路得看她自己以后怎么走了。BTW,我要是不给她机会,我就去报警了。呵呵。

离人心上秋 LV5

发表于 17-7-2010 11: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斑竹,感谢您给我的肯定。我一直就在期待的真相,我不是要毁了她。是她想毁了她自己。我只是说 ...
誓言不要讲 发表于 17-7-2010 11:50



对对对。

我不是说她是美女就有特权,我觉得她是个好苗子。

好好教育下,内外兼修,以后她懂事了会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

如果钢琴的事也是同一个人的话的却很令人愤慨啊。不过,本着还是孩子的现实,我们在态度上尽量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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