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42 个

shaoming82 LV17

发表于 30-4-2010 09: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
论坛第一条:破会社会安定团结这是大罪~
有时候,版主也不能一位的做好事~
规矩是死的~
人是活的~
版是 ...
兔兔糖 发表于 2010-4-30 08:34
两位哥们也看到兔子的话了,我也认为论坛版主在适当的时候要站出来维护大家的权益,加强发言秩序,倡导素质发贴,规范网民不得争吵发言,最主要的是你们的发言中不得再出现侮辱,咒骂或人身攻击的字眼,希望两位才华横溢,文笔飞扬的才子理解并支持我。那,继我楼下再出现类似咒骂和激进的辩论,不管你们写的多好,我可都屏蔽哈!

shaoming82 LV17

发表于 30-4-2010 09: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帅的胡子!!
[/url]

那,让我用胡子噌你的脸吧

☜任逍遥☞ LV10

发表于 1-5-2010 19: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兔兔糖


    老大,我同意!

该怎么整就怎么整吧!

为了论坛的和谐发展,我无条件支持!~:_bwswll
1234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