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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olalala 于 20-1-2010 13:01 编辑
今天收到了律师信,上面说明了CASHIER ORDER是PAY给谁的。
可是有点不明白。总共要开3个CASHIER ORDER..一个是给屋主夫妇的,一个是给某某某夫妇的。还有一个是律师费。这三个CASHIER ORDER 总数是对的。就是我们确实总数应该交这么多钱,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分成两部分(就是要给两对夫妇)。我们的中介说没问题,就按照律师信上写的照办就对了,另外没有给任何解释。律师的回答是:他们是按照HDB的OFFICER的指示来分配这些钱的。PS: 我们买的房子的屋主也买了另外一间,他需要做CONTRA.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请买过房子的兄弟姐妹指点一下。这种情况正常吗?尤其是买的房子需要做CONTRA的。我们是PR.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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