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以SP申请到的PR是不是得一直做工,不能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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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我是去年3月申请到PR的,本想以结婚的名义申请,但是当时我老公才刚工作1个多月,没有6个月的薪水单和1年的INCOME TEX,所以我就以自己的SPASS申请,结果申请下来后,我发现别人的RE-ENTRY PERMIT 大多是5年,而我的只有2年.那天去拿卡时,记得柜台小姐说我是自己申请的,所以以后必须要做工,但是我拿到PR后不久就怀孕生孩子了,这期间已经近1年没有做工了,现在我又恢复做工才3个月,但是我现在想去读书,想再次把工作辞了,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就没有办法RENEW我的REP呢?因为明年3月就到期了,而且我的PR会不会因为我没有做工而被CANCEL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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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jason71 LV7
发表于 8-6-2009 10: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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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iyew00 LV4
发表于 8-6-2009 1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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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jason71 LV7
发表于 8-6-2009 11: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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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asonjason71 于 8-6-2009 11:32 编辑
是的
否则就给5年了
而且给5年的人
也是要考核5年内工作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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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liu23 LV6
发表于 8-6-2009 11: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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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iyew00 LV4
发表于 8-6-2009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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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题 LV6
发表于 10-6-2009 21: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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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听到PR有两年的,
你去准备一份,怀孕,生孩子.读书之类证明,到时应该有用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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