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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诗 LV6
2009-06-06 · 569 阅读
本帖最后由 彩诗 于 7-1-2010 21:38 编辑

夫妻两入新加坡国籍了,当然孩子也是新加坡国籍了,而且在新加坡出生的。
夫妻两工作很忙,想把这个孩子托给在中国的外婆二年。请问这种情况用什么方式可以长期住在中国呢?
     因为孩子如果办探亲的话,他的妈妈也入籍了,可能办不了啦。哪位妈妈知道如何办理这个手续。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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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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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2 个

delayshelly LV4

发表于 9-6-2009 14: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去中国大使馆办寄养

chrislovecindy LV12

发表于 9-6-2009 19: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回国的时候问了公安局
也是说要去大使馆开个什么证明说办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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