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1 个

PNGE LV3

发表于 3-5-2006 2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割名的时候是不需要重新做估价的,事实上即使是买卖,如果买家不需要贷款,也不需做估价,节省S$177.50(楼主的4房),呵呵。估价的作用之一是让买卖双方做参考,这不是强制性的,第二个作用是给贷款方做参考,这是强制性的。
至于割名后的财产分配是原屋主两人私下的事情,比如楼主的情况,如果你们有能力负担新房,原来属于老公的那部分就当孝敬老妈好了(自己的想法,不做建议)。
2)也就不存在“低价”割名给自己亲人的问题了。


逍遥居士 LV16

发表于 4-5-2006 0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PNGE</I>在2006-5-3 22:21:00的发言:</B><BR><BR>1)割名的时候是不需要重新做估价的,事实上即使是买卖,如果买家不需要贷款,也不需做估价,节省S$177.50(楼主的4房),呵呵。估价的作用之一是让买卖双方做参考,这不是强制性的,第二个作用是给贷款方做参考,这是强制性的。<BR>至于割名后的财产分配是原屋主两人私下的事情,比如楼主的情况,如果你们有能力负担新房,原来属于老公的那部分就当孝敬老妈好了(自己的想法,不做建议)。<BR>2)也就不存在“低价”割名给自己亲人的问题了。<BR><BR><BR></DIV>
<p>    没有进一步研究了,印象中即便是割名给自己的父母,尽管你不计较投入原房屋的现款以及挪用的公积金之类,但HDB有要求,例如父母必须填补你当初从你的CPF动用的款项额度(包括利息),无形中现款困进了你的CPF (一般父母都无公积金)。[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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