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1 个

carys LV12

发表于 28-4-2005 13: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眼睛的狼</I>在2005-4-28 8:30:11的发言:</B>


<P>怎么定位都是你们说的算~这种话题跟茶馆的风格相符吗~

<P>交友的帖子要锁你们就锁~

<P>删~~</P></DIV>
<P>有必要激动成这样吗?又不是小孩子了...</P>

sonny92 LV15

发表于 28-4-2005 13: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眼睛的狼</I>在2005-4-28 8:30:11的发言:</B>


<P>怎么定位都是你们说的算~这种话题跟茶馆的风格相符吗~

<P>交友的帖子要锁你们就锁~

<P>删~~</P></DIV>
<P>
<P>首先这肯定不是广告贴,而是反映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饮食卫生的问题,更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并没有为任何商家和个人做广告啊。。。</P>
<P>其次,交友的帖子并不是不让发,而是集中在一起,你可以看看置顶的帖子。</P>

胭脂淘水 LV4

发表于 28-4-2005 1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友的请发去交友栏...这里是茶馆,不是婚姻介绍所.......

grace4u LV0

发表于 28-4-2005 22: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fanglinsg LV14

发表于 29-4-2005 17: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Pizza789</I>在2005-4-28 22:56:32的发言:</B>
<P>朽木不可雕也!</P><P>那位吃饺子拉肚子的妹妹,别再对牛弹琴了。他到现在还不觉得自己有错。 </P><P>看他上面的那些回复,就生气。</P><P>哪位知道他住哪里? 把地址报告给Food Control Division of the Food &amp;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 Agri-Food &amp;Veterian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或者 拉肚子的妹妹去报警,更省事。 交给警察处理好了。</P>[em03][em03][em03]</DIV><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patrick</I>在2005-4-29 2:39:25的发言:</B> <P>
楼上的,报警不会影响到论坛的运作,我们已经多次和警方配合过调查。

分类广告是提供一个方便免费的交易平台,网友们在这里做点小买卖我们是很支持,何况,在新加坡做点小生意也是不容易,但请尊守新加坡的法律和规则,做买卖的最主要的是诚信和服务,有时候作为一个论坛的管理者很难管理这些信息,交易过程出了问题我们很难判定谁是谁非,如果有网友投诉,我们是会作出相应的处理(删除交易信息、禁止发贴、发警告、封闭联系相关信息)。如果情况严重,我们是非常建议受害者报警。</P></DIV>真的只能报警来解决问题吗?!报警可能是没损系网络的名声,但如果报告给Food Control Division of the Food &amp;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 Agri-Food &amp;Veterian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就可能会令许多没领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许可的人都不能在网上灰色地带做食品生意了。如果你们超版不想法子管而要我去报警了事,恐怕并非长久良策啊。[em07][em03][em04]

sonny92 LV15

发表于 29-4-2005 18: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心照不宣而已。本来FANGLIN开始也是善意的提醒他,没想到他的态度恶劣到极点了,这种人还是表上论坛的好,免得一条鱼一锅腥。

发条兔子 LV4

发表于 29-4-2005 18: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眼睛的狼</I>在2005-4-28 0:09:25的发言:</B>
这个帖子应该发在广告版吧~正版主~来~删帖</DIV>
<P>你不会是龙不乖的马甲吧
<P>楼主好心提醒大家,只有你一个反对,而且这么激动,真奇怪!</P>[em03]

双子座 LV4

发表于 29-4-2005 23: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onny92</I>在2005-4-29 18:06:49的发言:</B>
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心照不宣而已。本来FANGLIN开始也是善意的提醒他,没想到他的态度恶劣到极点了,这种人还是表上论坛的好,免得一条鱼一锅腥。</DIV>

[em17][em17][em17][em17]

蝉真 LV6

发表于 30-4-2005 12: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em06][em06][em06]

fanglinsg LV14

发表于 30-4-2005 18: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3>我猜龙不乖最多也才十八九岁,送货时看他只是个穿校服的中学生,他目前实在应该好好在家读书读书并反省一下才对。小小年纪太早赚到钱的一定目中无人,狂妄自大。</FONT><P><FONT size=3>虽然,我很赞同陪读母子自食其力的精神,但象他们那样钱迷心窍,罔顾他人健康的做法和死不悔过的态度实在是太过份了。他们母子去年11月才来新不到一年就马上卖饺子赚钱,其实也违反了移民庭的规定,如果报警的话,怕会影响那孩子的前途啊。</FONT></P><FONT size=3><img src="https://www.sgchinese.com/bbs/Skins/Default/emot/em07.gif"><img src="https://www.sgchinese.com/bbs/Skins/Default/emot/em01.gif"></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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