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88 个

WAYNEWEI LV18

发表于 14-1-2013 02: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童緯強 发表于 14-1-2013 01:46
这个梗也玩够了吧,可以改用緯強来稱呼在下嗎?
  在下根本不可能當得了任何部長,您这问题前提不成立 ...

第三点也反对。应该取消BC级病房,只保留A级。而且公民全免费。
病房不够的话,政府负责盖够。

按照俺的标准,车可以不买,病房必须得好。怎么可能老婆辛苦生完孩子还跟别人挤一个病房?

童緯強 LV17

发表于 14-1-2013 02: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WAYNEWEI 发表于 14-1-2013 02:01
第4点反对。100块不够花。
起码得500块。

这是为了资助穷人而设的生育津贴,对一个穷人来说,绝对够了。
老大,您是不缺钱的人,不知道$100对低收入者的价值啊~

WAYNEWEI LV18

发表于 14-1-2013 02: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童緯強 发表于 14-1-2013 01:46
这个梗也玩够了吧,可以改用緯強来稱呼在下嗎?
  在下根本不可能當得了任何部長,您这问题前提不成立 ...

第2点也反对。
我新加坡朋友,即使是ITE毕业的,也是买4房的。

建议取消4房以下的组屋类型。房子不够的话政府负责盖。

童緯強 LV17

发表于 14-1-2013 02: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童緯強 于 14-1-2013 02:09 编辑
WAYNEWEI 发表于 14-1-2013 02:05
第三点也反对。应该取消BC级病房,只保留A级。而且公民全免费。
病房不够的话,政府负责盖够。
在下是考虑到有钱人会反对加税所以提出这个比较折中一点的政策。
如果像您这样的有钱人不反对加谁来照顾穷人,那穷人们当然会更开心的接受您的慷慨了。^^
先代他们向您说谢谢啦~

童緯強 LV17

发表于 14-1-2013 02: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14-1-2013 02:07
第2点也反对。
我新加坡朋友,即使是ITE毕业的,也是买4房的。

不是每个人都想住大房子的,我们应该留便宜的小房子给那些不需要也不想要大房子的人住,让他们可以把钱省起来花在其他地方。^^

WAYNEWEI LV18

发表于 14-1-2013 02: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童緯強 发表于 14-1-2013 02:07
在下是考虑到有钱人会反对加税所以提出这个比较折中一点的政策。
如果您这样有钱人不反对加谁来照顾穷人 ...

俺不怕加税,大不了多生几个孩子

点评

新加坡就是需要多一点您这样的人。^^新加坡人人像您这样想就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3 02:11

WAYNEWEI LV18

发表于 14-1-2013 02: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童緯強 发表于 14-1-2013 02:09
不是每个人都想住大房子的,我们应该留便宜的小房子给那些不需要也不想要大房子的人住,让他们可以把钱省 ...

谁说不想?

别说4房,5房组屋,甚至公寓,无数人想呢。

童緯強 LV17

发表于 14-1-2013 02: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童緯強 于 14-1-2013 02:15 编辑
WAYNEWEI 发表于 14-1-2013 02:12
谁说不想?

别说4房,5房组屋,甚至公寓,无数人想呢。
就在下看法,很多人想住大房子,但也不是全部,也有人愿意住小一点的。
何况小一点的房子也可以租给单身人士,或是卖给不愿意生孩子的夫妻。

neoshock LV15

发表于 14-1-2013 02: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童緯強 发表于 14-1-2013 02:03
阁下连自己理亏在何处都不知道,回去读在下写的东西吧。

你要指出我才能改过啊!

点评

还有就是只站在即得利益者的立场,而不考虑社会上的弱势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3 02:21
您理亏在认为人不该数落自己国家的错误,这是一种不思进取的态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3 02:14

WAYNEWEI LV18

发表于 14-1-2013 02: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neoshock 发表于 14-1-2013 01:57
童緯強  基本上,全部。  发表于 20 秒前

我也可以说,童,基本上,是你全部理亏。你要指出我理亏之处才能 ...

按照童同学的标准,就是你全部理亏。不明白的话,请参考《鹿鼎记》里面韦小宝出征罗刹国,跟罗刹兵丢骰子那段。

点评

可以直接说明吗?way大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4-1-2013 02: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