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27 个

唐韵青鸟 LV6

发表于 22-5-2012 13: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老婆了,有了就生啊。如果还是学生,这里好像不给学生做手术。要看你拿什么pass..

tao1224 LV15

发表于 22-5-2012 18:5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光狼 发表于 15-5-2012 12:57
为啥害怕被抓呢?

很难解释吗?政府知道了要被送回国的!

tao1224 LV15

发表于 22-5-2012 18:5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G_lion 发表于 16-5-2012 11:27
生儿育女乃天经地义只是,又何以被抓?

问你政府或者公司

SG_lion LV7

发表于 23-5-2012 14: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tao1224 发表于 22-5-2012 18:57
问你政府或者公司

新加坡无此法律。是否你所签的和约事先声明不能怀孕。法律还有和约条律不能混为一谈。


毁约 和违法是完全不一样的。


你此话其实是有毁谤我国政府藐视我国法律的意思。是属于刑事法可以起诉的。


我们不是中国,如果怀孕,没有人会逼迫你们堕胎。如果你之前签好的和约但是不遵守和约怀孕了是你自己毁约,怨不得别人。但是可以和公司洽谈是否能够让你拿一段时间无薪假期回老家生下孩子再回来工作。


过去我有看过此例子。福建来的员工因为与丈夫都在新加坡因此怀孕了。妻子与丈夫发生性关系乃天经地义。倘若怀孕了可以与公司商量工作条例。后来管理层批准妻子回国生下孩子然后一年后再回来上班。此女子目前就与家母一同住。她很感激公司管理层的通容努力工作。新加坡人不是中国人,我们强调基本人权。

点评

你们强调人权?好笑啊!!!!是你们的人权吧。什么时候给我们中国人人权了?做的多拿的少就是你们所谓的人权吗?FXXK!!!!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5-5-2012 16:24
这个人说话针对性太强了,真想抽他俩大嘴巴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5-5-2012 11:03

雪中人aaa LV12

发表于 23-5-2012 14: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光狼 发表于 15-5-2012 12:57
为啥害怕被抓呢?

这还要问吗,身份的关系。

雪中人aaa LV12

发表于 23-5-2012 14: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SG_lion 发表于 23-5-2012 14:04
新加坡无此法律。是否你所签的和约事先声明不能怀孕。法律还有和约条律不能混为一谈。

毁约 和违法是完 ...

请你不要这样,我想他们应该是在讲惯例,终究没有几个老板愿意通融,也没有几个拿了很多中介费的人感冒这个险,生活不容易呀!

SG_lion LV7

发表于 23-5-2012 15: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雪中人aaa 发表于 23-5-2012 14:31
请你不要这样,我想他们应该是在讲惯例,终究没有几个老板愿意通融,也没有几个拿了很多中介费的人感冒这 ...

生活的确不容易,但是既然怀孕了,夫妻关系良好,是应该为了小生命考虑毁约负担起因此而来的责任。单单毁约是不用坐牢。孩子怎么说都是无辜的。不能讲惯例。必须以一个一个不同的案例来看待。去找管理层,如果真的不行,至少知道有尽力而为。公司主要是为了不影响公司运作才有此条例,所以事情不要张扬,好好跟管理层私下商量。如果没有此条例,每个女职员怀孕,公司还需要运作吗?管理层也是人。甚至有的也是为人父母。怎么知道他们会作什么决定?


还有,堕胎伤身,如果男方能够把女方肚子高大,就要有责任心负起责任。负不起责任,却要殃及未出世的孩子和让妻子成受堕胎之苦,算什么男人
??

雪中人aaa LV12

发表于 23-5-2012 15: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清楚新加坡政府有没有这样规定,但WP准证女孩子半年验孕一次,很多事情,讲道理冠冕堂皇,但事实上你可以喊开始,怎样结束就不是你自己可以决定的。我相信,那位先生也一定和太太有了共识,才会下决定。在很多中国人的观念里,不是怀孕了生下来才是有责任,生下来怎样养大才是大责任,他们也许还没有能力和信心抚养孩子,不然也不用来新加坡打工吧,或许是中国已经有了子女,或许......,只是楼主下次要小心一点,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

℡查无此人 LV8

发表于 23-5-2012 21: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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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若熙 LV10

发表于 25-5-2012 14: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晚上不要这么拼命啊,打胎伤身体,可能以后不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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